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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樓都有得退稅?教你換樓退稅省錢小貼士!

經濟低迷,政府進一步放寬按揭保險門檻,對釋放換樓鏈有一定幫助。

從前,如果你想購買價值過千萬元的物業,首先你需要要預備資金,付一半的首期,如果你想「先買後賣」,即先行購入新物業,再將舊物業售出,你還需預繳15%劃一「從價印花稅」,需要準備的資金相當於樓價的65%,壓力可謂相當不小。

但放寬按保後,你只需等新居入伙一年內把舊居沽走,就可以申請退稅。獲得退稅後,再在新居罰息期過後,進行部份還款(Partial Payment)來降低按揭成數,以減輕供樓負擔。
 
此政策有利刺激樓巿,以往為了避免要付額外印花稅,換樓客都會傾向採用「先賣後買」的保守策略。

但自從推出了退稅政策後,買家在遇上心儀單位時,採用「先買後賣」策略的比例也會上升。以下是一些在樓換樓過程中的一些報稅及退稅安排時,特別需要注意的事項。

換樓退稅退的是雙倍印花稅
自2010年起,香港政府為了打擊香港樓市炒賣現象,曾推出不同的辣招,例如額外印花稅(SSD)和買家印花稅(BSD)。

其中一項政策,如果你是換樓買家,又或不能符合首次置業人士的要求的話,你在買入單位後,須繳納樓價15%的從價印花稅,但現在,在符合換樓退稅的條件下,你如成功在指定限期內售出原擁有物業,便可申請退還雙倍印花稅。

雙倍印花稅:打擊摸售
在香港樓市上升時,有不少炒家會企圖在和賣家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,但在指定成交日期前(即簽署樓契及支付餘款前),以高出其購入價的價錢,將其原先與業主簽署之買賣合約權益轉讓給另一位買家,人俗稱摸售。

為了打擊這個情況,香港政府在2011年11月推出政策,物業買家除了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(AVD)外,還要付額外印花稅(SSD)。

額外印花稅(SSD)指的是: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購入物業,並於24個月內轉售,便要因應物業轉售的時間繳付額外印花稅:
  • 如在6個月內轉售,稅率為樓價15%
  • 6至12個月轉售需交樓價10%稅款
  • 於12至24個月轉售,額外印花稅則為樓價5%

當時雖然在某程度上打擊了摸售情況,但樓巿仍然一直向上提。政府再於2012年10月將額外印花稅加碼,將稅項各調高5%,而有效期則由原本的最長24個月延長至36個月。簡單點說,如果你於購置單位12個月後至36個月內轉售,便需繳納樓價10%額外印花稅。

除了升級SSD,當時政府還推出了「買家印花稅」(BSD)。如果你不是香港永久居民及公司買家,在購買住宅物業時,除了要繳付一般印花稅,亦要再繳付樓價15%的買家印花稅。

換樓先買後賣退的是SSD額外印花稅
因為有額外印花稅的存在,如果你想先購入心儀單位,裝修好入住後才出售,便需要付新購入單位的 15%作從價印花稅,當你購入新物業時,按若簽署「臨時買賣合約」及「正式買賣合約」的日期:
  • 少於14日,可用「正式買賣合約」起計30日內繳付印花稅;
  • 多於14日,則要用「臨時買賣合約」起計30日內繳清。

印花稅,可以由律師或自己親身前往稅務局申報。

以下是申報SSD的程序:
  • 填妥稅務局表格「IRSD 112(C)」
  • 帶齊「合約正本」
  • 即場以抬頭為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」支票或本票交予稅局

稅局在接獲你打釐印的文件後,需時十個工作天才能完成,就能完成打釐印。

換樓退稅的程序
在你購入新居,並繳付了印花稅後,到新居簽署轉讓契約日期開始計一年,只要你把舊有物業沽出便可申請退稅。

沽出的意思,即是你簽署將舊居轉讓出去的「臨時買賣合約」,而不是「轉讓契約」,這變相增加了售出的時間限制。

例子:如果你在2022年11月1日新居簽定轉讓契約,在2023年10月31日前,將舊居出售並和新買家簽署「臨時買賣合約」,即使「轉讓契約」日期,是在 2024年1月1日,稅局都會接受退稅。

如果要申請退稅,你需要在新居買賣協議簽署日起計兩年內,或是於出售舊居樓契簽立日期後的兩個月內,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。你亦可以委託律師樓代為申請退稅換樓客需要向稅局遞交兩份表格,一份為「IRSD 125A」退稅申請,以及「IRSD 131(C)」的法定聲明。

換樓退稅省錢小貼士:如果不想由律師代為申報退稅,你可以親身前往稅務局。遞交表格時,可先到稅務大樓3樓的21-25號櫃枱讓職員核對資料,再上8樓找當值的監誓員進行宣誓。然後再把文件交回3樓的服務櫃枱。在稅務大樓8樓提供的監誓服務是免費的。

有某些情況下,即使你於購入新居後,指定時間內將舊居出售也不能退稅的,我們會在下一篇文章詳細解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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